为加快落实中国残联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项目,切实改善残疾人所急所需。今年塔城地区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落实经费,及时将任务、资金落实到位,兑现到人。目前,地区共安排“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90万元,补助“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受益人376人,其中:地级托养142人、县级托养234人。并遵照数据录入要求,有序完成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数据库录入工作。
“阳光家园计划”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财政部共同发起,于2009年正式启动。对阳光家园机构托养的补贴(即女16-54周岁、男16-59周岁,低保户,精神智力残疾人及视力、肢体为重度的残疾人)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及机构运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