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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塔城地区“四举措”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2017-05-31  地区财政局   (点击: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健康塔城、幸福塔城建设,是重大的民生工作。地县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协同配合、积极支持做好医改各项工作,使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基层各族群众得到了实惠。

一是健全补偿机制,落实投入政策。近年来,地县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2014年-2016年,全地区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别为122亿元、137亿元、156亿元,年均增长13%;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支出分别为9亿元、11亿元、12亿元,年均增长15%;医疗卫生事业支出占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别为7%、8%、8%。完成了“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目标要求。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地区财政按照自治区《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医改补助资金管理。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地县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督导考核,加大绩效考核因素在财政分配资金中的比重,切实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益。

四是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县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及地委、行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动态监控,建立支出进度分析、通报制度,确保医改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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