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公开>>首页信息公开>>政府公文>>正文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游
吃在塔城
吃在塔城
住在塔城
住在塔城
行在塔城
行在塔城
游在塔城
游在塔城
政府公文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实施全面普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推进方案的通知
2017-03-28  行署办公室   (点击: )

塔行办发〔2017〕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有关部门:
  《塔城地区实施全面普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推进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3日


塔城地区实施全面普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地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群众,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小培养幼儿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普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优先发展学前教育、双语教育,健全完善学前双语教育体系,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推进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双语免费教育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任务。2017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128所,建设面积117748平方米,解决7106名应急入园幼儿和5526名新增学龄幼儿入园,在园幼儿总数将达到34988名,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100%。
  (三)县(市)目标任务。2017年7月底前,塔城市完成25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建18所,续建7所),面积22370平方米,在园人数达4110名;乌苏市完成新建27所幼儿园,面积18230平方米,在园人数达6405名;额敏县完成36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建29所,续建7所),面积27930平方米,在园人数达8000名;沙湾县完成新建13所幼儿园,面积16030平方米,在园人数达到7357名;托里县完成11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建5所,续建6所),面积15708平方米,在园人数4330名;裕民县完成10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建2所,续建8所),面积10100平方米,在园人数达2336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完成6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建2所,续建4所),面积7380平方米,在园人数达2450名。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各县(市)统筹完成农村幼儿园师资和园舍软、硬件建设,突出重点工作,为适龄幼儿“应入尽入”提供保障。
  (二)多措并举,整体推进。采取新建园与多渠道应急办园相结合;公办、民办相结合;教师队伍增量补充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国家、自治区支持投入与多渠道融资相结合;地方为主和援疆共建相结合。
  (三)分类管理,集中施策。所有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规范管理,提高办园质量。以县(市)为主,做到“六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师资配备、统一教材、统一党建工作、统一培训、统一设施设备)。
  (四)建立机制,部门联动。坚持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作为教育惠民“1号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机制、创新体制,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全面完成农村学前三年双语幼儿“应入尽入”、幼儿园“应建尽建”目标。
  三、具体时间节点任务
  (一)项目建设工作
  1.通过县(市)自筹和融资等方式,保证项目资金的30%于3月上旬前到位,剩余的70%于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2.按照整体规划要求,1月底前完成土地、选址、环评、勘察、可研工作;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3月下旬开工建设;7月底前完成128所幼儿园(96所新建、32所续建)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含围墙、大门、绿化、硬化等辅属设施)。
  3.按照配置标准,2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内课桌椅、被褥、床、玩具等必需设备招投标,6月底前购置到位。
  (二)各项保障工作
  1.各县(市)要通过“一个保障”(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各项待遇)、“两个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园长资格认定制度)要求,于8月底前完成1554名保教人员(1036名幼儿教师、518名保育员)招聘和岗前培训工作,确保9月开园前全部上岗。
  2.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日常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需按比例分担农村适龄儿童保障资金,在3月初按照人均2800元教育经费标准,保障幼儿伙食、保教、采暖、读本等费用全部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编办、宣传、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双语”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辟绿色通道,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落实。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继续宣传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惠民政策,发挥乡镇、“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学校等基层阵地作用,采取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偏远农牧区逐村推进、逐户动员,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大招聘力度。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动员返乡大学生和历届幼师专业毕业生,通过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招聘、公益性岗位和定向免费师范生分配等方式补充保教人员。
  (四)优化整合资源。充分依托和利用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县、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示范市公共通信资源,加强幼儿园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依托基础库数据,积极探索智慧校园。要搭建与疆内外、城区与农牧区幼儿园之间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要结合塔城地区实际,逐步形成具有塔城特色的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办园水平,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五)巩固教育成果。各县(市)要围绕学前三年适龄儿童100%入园的总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布局,以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完成农村幼儿园建设,巩固老园扩班、村级组织阵地办园、布局调整闲置校舍办园的成果,积极、稳步推进。
  (六)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要加强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完善民办园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选好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建立教育、工商、食品药品管理、安全、消防、税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取缔无证办园行为,建立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和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政府依法监管的格局。
  (七)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主体,强化党政“一把手”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约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月报制度,强化督导,将农村学前三年双语免费教育纳入绩效考核。
  (八)严格教材使用。严把教材使用关,加强对双语教育教材的监管,严格执行审查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自治区教育厅编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的双语教材,特别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教材的统一使用和管理,多渠道充实完善学前双语教学资源和教师参考用书,确保2017年春季开学前全面投入使用。
  (九)突出工作重点。教育部门要细化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核定各县(市)规划目标值完成情况;对学前三年教育的保教质量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和监测;要以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重点考察普及情况,评价双语幼儿园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保教质量,将评价结果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快双语幼儿园建设。各县(市)要统筹规划、提前布局,不等不靠、立即行动,提前做好幼儿园规划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玩教具配备、师资配备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项目按期开工、按时竣工、定期投入使用。
  (二)推进幼儿示范园建设。各县(市)要在完成新建园的基础上,推进2—3个示范园建设,确立 “抓示范、促一类、带二类”的管理理念,通过督导、查类、评优、开放、观摩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分别对示范、一类、二类园提出“规范加特色”、“质量促发展”、“服务求生存”的发展方向,并通过分类定级检查,狠抓不同类别幼儿园的内部质量。通过示范带动,实现“办园条件有标准、办园能力上水平、办园质量有保障”的目标,确保自治区教育惠民“1号工程”政策落地落实。
  (三)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鼓励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多种方式发展民办教育,通过政策倾斜、场馆支持、奖补资金等形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要通过政府购买现有场地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价值。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保障教师地位和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教材审定、安全检查、常规检查等工作。要建立学前教育联盟,采取联盟捆绑模式,加强各类园所教研交流。
  (四)保障幼儿园建设与使用安全。新建幼儿园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做好选址,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项目建设标准和建筑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所有新建、改扩建及应急园,在幼儿入园前,都必须进行严格地验收检查,确保各项基本设施设备安全、完善。尤其要保障园舍用电、用水、采暖、厕所等设施完备,确保幼儿活动、用餐、休息场所安全。要建立幼儿园网络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以互联网为核心实现校园安全提前预警,统一管理,提升幼儿园的综合防范能力。
  (五)多渠道落实应急办园工作。过渡期应急办园要切实发挥投资效益,充分利用当地各类办园资源,既要考虑方便农村幼儿就近入园,也要避免村村设点建园;既要统筹使用结构调整后的闲置校舍资源,也要创造条件利用基层组织阵地、村民服务中心、闲置公共用房或富余民居等条件兴办幼儿园,做到“应急不应付”,力争兴办一所、成功一所、惠及一方。

上一条: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7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闭窗口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