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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1-22  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点击: )

根据地委统一要求,2017年2月23日至3月17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7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塔城地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及时召集相关会议,贯彻落实地委巡察整改反馈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地区疾控中心关于落实地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落实地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并梳理出8个方面26条意见,其中立行立改的12条;边整边改的8条;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确定性质,需进一步掌握情况加以整改的6条。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整改情况督促落实4次,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中心党组对反馈意见全面归纳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了26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级落实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整改责任,做到了全体动员、全员参与、人人肩上有责任,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三是实事求是,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瞄准“靶心”,找准、找实问题所在,抓住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做到了“四结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转促”工作相结合,坚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意见建议相结合,坚持整改显性问题与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四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为了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的轨道,中心党组立足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抓整改。针对反馈意见,中心完善了财务管理、考勤、车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了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行为,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职责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党组班子不健全,党组副书记、主任对党的建设工作不熟悉等情况,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能力学习提升,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要求,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规范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思想引领、组织推动、制度建设作用。
  2、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对科室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二是围绕落实总目标和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完善了《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疾控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并融入周三政治学习和周四下午党员学习教育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做好集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大会学习讨论、集中观看廉政电教片等层面学习教育。8月至目前已组织学习10多次。
  3、针对党组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一是抓好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在党组班子不健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议作用,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决定,均坚持电话沟通联系后由党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已召开党政联系会5次,解决重要事项6件;二是召开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聚焦在执行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从七个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再细化,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管”规定,现中心人事、财务、项目和政府采购工作由中心副主任姬松涛同志负责。四是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性和常态化工作,认真抓好纪律微考堂工作,通过加强警示教育等形式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重大节日期间,向中心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使之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五是9月底中心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增强工作透明度。
  4、针对党的建设缺失,思想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转促”学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8月份以来,中心理论中心组主要对《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学习5 次;二是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8月份至目前已学习了6次;三是加强科级干部的学习,通过自学、业务学习,着重抓好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8月份至目前已学习6次;四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着重加强政治素质的提高,8月至目前政治学习8次。
  5、针对制度建设混乱,执行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一是清理各项制度12个;废除不合事宜制度8个;重新整合交叉重叠相互矛盾的制度4个;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0个。二是做好中心各项制度的宣传,利用会议时间对全体人员进行宣读,使大家充分了解《中心制度》相关内容,促使职工在工作中能严格按制度执行。
  6、针对组织建设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坚持和落实好“每月1次小组会、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1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为党员上1次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落实每月一次支委会等工作,详实的记录“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汇总分析,有针对性的组织谈话,提出改进意见。7月底中心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发展党员,认真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做好23名党员档案系统整理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四是完善支部事务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支部工作手册,加强支部手册会议记录规范化书写,并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五是找到了2014年党支部工作手册。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一是详细研读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完善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心党组副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业务工作和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三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心党员以党章为镜,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四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境鉴》等警示教育片;观看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喀什地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喀什地区12个县(市)委书记、4个县(市)长的18期专题访谈,学习了地区纪委和监察局联合编制的《塔城地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选编》、《学思践悟摘编》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违法违纪通报,并原文学习《中国家规》、《中华传统八德诠解丛书》,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正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
  8、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做到管人、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廉政“五位一体”。二是班子成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把党建工作放在“一岗双责”的首要位置,理清“两个层次”,党风廉政建设同重要的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严格按照科室职责以及党组和领导安排,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规范有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党组副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9、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纪实手册使用不规范,填写不认真的问题。加强中心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纪实手册使用及规范化填写,8月底对照 “一岗双责”纪实手册的要求,中心党组副书记对本中心领导干部填写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其做好“一岗双责”纪实手册填写工作。
  10、针对党内监督缺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从落实领导责任、大力组织推动、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等强化了一把手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预防腐败机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专题会议、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监督考核等制度规定,每半年各科室负责人向中心党组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实行阶段性公示和零公示制度。五是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中心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促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二)六项纪律方面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会议少,发挥党组作用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夯实党组织及“一把手”抓党建的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引导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抓党建的工作力度,完善《地区疾控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促使党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三是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9月底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是否存在不讲政治、不讲纪律、不讲大局、不讲团结、不讲责任、不讲忠诚、不讲原则等七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对照检查,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四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五是加强党政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针对“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对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等事项,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由科室提出方案,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中心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加大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上报范围。细化领导分工,明确财务、人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的分管领导,将“四不直接管”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三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中心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中。四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作用方式和程序,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针对单位领导干部长期借用公款未清理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引导,强化规矩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表率,严防触碰纪律底线。二是对长期借用公款人员分三个层次进行清理,领导干部公款欠款已清理;对部分人发放了函询单告知责任进行督办;对联系不上或死亡人员列出清单做出说明,报地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导处理;其他人员做思想工作,自觉清理,现共已清理10人10笔欠款23441.29元(其中关学书1443.2元已出具正式发票,财务已处理),其他5人中心已委托塔城市永佳会计事务所协助处理。三是关于尼扎同志挂往来账事项,尼扎同志于2009年3月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借款5000元(有借款单)。因情况复杂,目前仍在协调解决中。
  4、针对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中心成立了财务核查小组,再次认真进行了核查,不存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核查小组对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维稳费发放情况进行核查:一是2015年第一季第二季度维稳费提取金额为43200元,领取金额为42600元,由于付玉在地区卫生局帮忙,维稳费在本单位发放(已补附签字表)。二是2015年第三季度维稳费提取金额为43000元,领取金额为41600元,由于尹薛荣在乌市培训维稳费600元通过手机打给尹薛荣。辽宁援疆干部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在我单位上班,所以200元通过出纳手机转给孙英伟本人(转账凭条附后)。提取600元在2016年第一季度发放给滕冲,有本人签字。三是2016年第三季度维稳费提取金额为42000元,发放41200元,个人代姬松涛打礼金200元,打入杜海燕账户,多提600元下个月发放给腾冲有本人签字,已补附签字表。
  5、针对部分费用支出票据无详单无领导签批的问题。一是对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认真批评教育,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并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自身素质,规范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流程,分管领导定期抽查财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运行。三是对和丰县2014年、2015年扶贫款对接后经办人补签,纠正问题。
  6、针对个别干部存在多领项目补助资金的问题。针对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项目多领补助资金的问题,在做好深入摸排、核查工作基础上,就范文芳同志领取对口支援和布克赛尔县布斯屯格牧场卫生院生活补助资金分三个月进行退还。
  7、针对财务凭证涂改现象严重的问题。一是及时做了清理核对,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做了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了错误,保证了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二是规范财务支出审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支出和账目管理,加大原始凭证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三支笔”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认真落实“签字背书”明确责任,严格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8、针对存在“白条”入帐现象的问题。一是针对有五笔“白条”入帐的情况,由达列力汗同志写出说明,责成财务室完善财务报销程序,原始凭证报销做到由经办人签字;二是核查落实2013年1月3日凭证中,收发员赵丽惠同志将《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选编》三份盖有“塔城地区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的自制收据三份,合计金额为358元的收据(收据注明——此联可作为报销凭证、附汇款凭证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此联联通汇款凭证可作为报销凭证等字样)作为购书凭据报销,经与纪检部门联系,当时正式发票已经交给收发员,经核实2013年、2014年未支出,收发员已从税务部门取得正式发票;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计基础资料,派车单、差旅费等票据附有规范的明细和清单。四是认真做好财务公开,定期通报财务支出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014年、2015年没有公务用车派车单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加油卡使用、管理和权限范围。二是督促阿里木同志退赔4241.77元;阿尔肯同志退赔2827元。三是加强了对驾驶人员自身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督促检查力度。四是建立了一车一档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派车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制度,加大加油卡管理力度。
  10、针对考勤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大制度执行能力,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制度、遵守制度,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二是开展考勤专项治理工作,自8月1日起严格实施指纹机签到签退、请销假等制度,办公室负责每周一采集上周的指纹考勤记录,通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及处罚决定;每月定期通报考勤情况,所有出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评选先进的指标之一,将考勤与年底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挂钩。
  11、针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二是按照2017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进一步梳理和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档案和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三是由中心党组副书记定期督查相关档案资料。四是对现有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核查清理,对已经过时,不起作用的制度予以废除2个;对交叉重叠相互矛盾的制度重新整合2个;对有漏洞的制度修改完善2个。
  12、针对因领导干部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单位被起诉至法院,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一是对中心2011年拖欠的东海烟酒公司费用 59600元。中心分别于2016年两次结清20000元和15000元,还剩24600元货款在2017年底前全部付清。二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中心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到困难大、生活艰苦、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无论大小,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做到件件办理有着落,事事落实有回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13、针对超额支付车辆保险费的问题。根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请配合营改增后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开具工作的函”(税总财行便函[2016]49号)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将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开具车船税税款信息,单位根据备注栏信息支付车船税。经自查核实不存在超额支付车辆保险费问题。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
  1、针对虚报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对2013-2016年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逐一检查。从2013-2016年检查出51名职工多领差费费用34,104.00元,现已从8、9月份工资表中扣回多支付差费23,874.00元,除了两位援疆干部未能及时收回外,其余人员分两个月两次从工资中扣回;二是根据以上违规情况相应规范了“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重大事项审批单”、“派车单”、“派差单”、“车辆维修审批表”等,并规范今后每项支付必须有财务人员认真审核填制,杜绝了差旅费多报等违规现象。
  2、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一是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工作,严格区分上级下拨专项经费和地方财政下拨公用经费支出,严肃纠正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从严查处“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等问题;二是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三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完善支出流程,制定资金支出审批表,支出款项做到事由、金额、分管、审核、审批清晰明了,同时做到专款专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7836;电子邮箱:498822530@qq.com;邮件请寄:塔城市文化路28号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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