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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别让掉进俑坑的手机成“文物”
2017-10-09 佚名 新京报   (点击: )

  掉进俑坑的手机

  原标题:别让掉进俑坑的手机成“文物”

  虽然“手机掉进俑坑”是游客不小心造成,但景区管理部门应尽可能清理并及时归还。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在兵马俑景区游览时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了俑坑中,“导游说,掉下去就变成文物了。”对此,秦陵博物院表示,专门安排了工作人员进坑帮游客捡拾私人物品,为了不影响游览秩序,一般是每天下班后进行集中清理。

  “手机掉进兵马俑坑就变成文物了”,当然只是调侃、戏谑之词,其背后真正想表达的实际是:面对游客不慎掉入俑坑的手机等遗失物,景区管理部门没能做到“及时清理、归还”。

  从遗失物管理角度看,虽然“手机掉进俑坑”确实是游客自身不小心造成,但对于遗失物手机,游客事实上仍是拥有所有权的,景区管理部门显然应充分尊重这种所有权,尽可能清理并及时归还遗失的手机。

  如依据《物权法》,“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从景区自身管理角度来看,将“不影响游览秩序”作为不及时清理归还游客遗失物的理由,也并不充分。因为如果任由手机之类游客遗失物出现在兵马俑坑,而不及时清理,反倒很可能妨碍影响“游览秩序”。如让手机之类现代生活工具,与原本严肃庄重的兵马俑文物相互“杂处”,甚至“任由手机铃声从俑坑传出”,势必会显得极不协调。更别说,如果心急的游客私自进入俑坑,就更别提“不影响游览秩序”了。

  当然,强调景区应当及时清理归还游客掉进兵马俑坑的遗失物,并不意味着,相关游客“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了俑坑”的行为就是无过错的,更不意味着,他们无需为此承担相应的代价。

  如在景区归还手机等遗失物时,游客事实上理应为此支付必要的清理保管费用,依据《物权法》,“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如果在“手机掉进俑坑”过程中还存在损害文物的情况,相关游客显然还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游客应为自己的过错担责,与景区是否应及时清理归还游客遗失物,显然并不是简单混淆、相互代替的一件事,而理应“一码归一码”。

  日前,一则“西湖民警自制打捞神器,专为游客打捞落水手机”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点赞。同样是著名的旅游景区,同样也是面对游客遗失手机现象,而且“湖中打捞手机”的难度明显超过“清理掉进俑坑的手机”。这种背景下,后者的清理效率和用心程度反而不如前者,这显然值得兵马俑景区管理者认真反思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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