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一:
区域名称:塔城地区塔城市华宝国际农贸交易中心综合贸易市场(一期、二期)
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1、一期中庭防火卷帘处封堵不严,防火卷帘之间连接构造柱内未采用防火堵料等填充,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
2、一期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未直通室外,门未采用防火门;
3、一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封堵不严;
4、一期地下一层吊顶后未划分防烟分区(划分防烟分区后要考虑每个分区的送风及排烟);5、一期地下一层防火分区之间存在原为防火墙,现状为防火卷帘,或者原为防火门,现为防火卷帘,与设计图纸不符;
6、一期地下一层 B1区与B6区防火分区改变,导致B6区防火分区面积超规范;
7、一期避难走道与设计图纸不符;
8、一期消防水泵房消火栓泵出水管只有一条与环状管网连接;
9、一期消防水池未设置液位显示装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液位显示不能在控制室显示;
10、一期消火栓泵的联动关系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3.1-4.3.3条之规定;
11、一期双重电源应确定核实,并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设计变更;
12、一期消防水泵房不能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13、一期防火门未按照设计文件安装联动控制装置;
14、一期一层夹层与消防总队集体会审的图纸不符,变更未经过审核,二层的商业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5、一期夹层的防火涂料涂刷应由设计院规定统一的标准,应考虑由统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经过总队质检站现场检测合格后才能装修;
16、一期夹层的楼梯间位置、大小与设计图纸严重不符;
17、一期公共区域的装修等应由设计院统一出具设计图纸,消防施工单位应配合做好点位变更等工作;
18、一期二层B段与C段连廊连接处原为防火门,现状为防火卷帘,与设计图纸不符;
19、一期A段12轴与13轴之间的楼梯间与原设计不符,楼梯间内开设与其他用房相连接的窗户(无自然通风及采光,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设置),部分区域未形成封闭楼梯间;
20、一期剪刀楼梯间之间的隔墙不符合要求
21、一期A段四层原设计为办公,现状与原设计文件不符;
22、一期管道井未设置感烟探头;
23、一期入住商户30余家,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消防法》第13条,根据第58条第一款第三项,处3万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变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已审核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施工(违反《消防条例》第21条,根据第64条第一款第一项,处3万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4、二期B、C段二层原来为框架结构,现为钢结构,消防设计变更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改变,未安装任何消防设计。违法行为:擅自变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已审核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施工(违反《消防条例》第21条,根据第64条第一款第一项,处3万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5、二期地下一层现防火分区划分与消防总队集体会审审核过的消防设计不符,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施工,已变更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且现状与已变更的设计图纸不符,出现原为防火墙,现状为防火卷帘,或者原为防火门现为防火卷帘的情形,与设计图纸不符。违法行为同上;
26、二期防火卷帘之间的构造柱未采取任何防火封堵等措施,现状构造为钢架外挂大理石,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
27、二期部分防火卷帘上方与楼板、梁、墙、柱连接处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采用防火卷帘进行封堵(1米多高);
28、二期A段地下一层四部楼梯间未按照设计图纸设置前室;
29、二期C段A、C、16、23轴之间围合的区域与设计文件不符;
30、二期地下一层已按照的排烟风口距离楼板超过50公分,未处于每个防烟分区之内;
31、二期地下一层部分穿越防火分区(包括竖向)的排烟、送风管道未安装防火阀;
32、二期C段Q、P轴之间墙上未按照设计图纸安装防火门;
33、二期地下一层未按照设计图纸设置防火隔间。
消防安全责任人:李熙红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
曝光二:
区域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县老沙湾路两侧废品站
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1.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
2.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废纸及塑料制品);
3.易燃材料搭建彩钢板房的违法建筑。
消防安全责任人:李艳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10日
曝光三:
区域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名轩时尚广场
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1.安全出口设置防盗卷帘;
2.部分安全出口处设置商铺;
3.发电机房、泵房、防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外设置商铺,各类管线穿过防火隔墙处未设防火阀;
4.名轩时尚广场泵房不能直通室外;
5.名轩时尚广场自备发电机房未设置自动灭火设施;
6.防火分区上设置的防火卷帘采用二步降,联动关系错误;
7.名轩时尚广场消防水泵电气控制柜组件不全,主、备泵切换功能无法试验;
8.名轩时尚广场与阳光购物广场相连处防火分区超规范面积;
9.两侧商铺装修遮档排烟口,部分区域因装修分隔未设置报警探测器、喷淋头;
10.防火分区上设置的常闭防火门常开,防火分区用防火卷帘上方封堵不严。
消防安全责任人:陈小红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
曝光四:
区域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友好路市场
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1.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车无法进入,同时根据管理者提供数据消防车道间距超长;
2.私自改扩建,导致个别商户面积大于300平方米;
3.该市场外街、内街商铺未做防火分隔,防火分区超大;
4.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5.顶棚使用可燃材料;
6.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规范;
7.室外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规范;
8.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占用消防通道;
9.内部大量堆放货物,“三合一”现象十分严重;
10.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
11.市场内防排烟设置不符合规范。
消防安全责任人:郭鲁新
整改时限:已列为政府友好路沿街升级改造项目
曝光五:
区域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商贸大楼
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1.楼梯间设置形式错误;
2.建筑与东侧防火间距不足;
3.私自改扩建;
4.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5.无高位水箱间;
6.无室内消火栓;
7.无室外消火栓;
8.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占用消防通道;
9.内部大量堆放货物,“三合一”现象十分严重;
10.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
消防安全责任人:王庆忠
整改时限:政府已列为危建准备拆除
曝光六:
裕民名称:塔城地区裕民县商业步行街
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1.住宿与经营加工等使用功能违章混合在同一空间内;
2.商户内存放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并使用煤气灶,电磁炉等在商铺内做饭;
3.灭火器失效或未进行年度维修;
4.电器线路乱搭乱接;
5.消防通道堵塞;
6.未设置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谭新湖
整改时限:目前已整改部分(目前步行街192家商铺已全部配备灭火器,98家“三合一”场所,还有20家未整改,正在开展联合清查,县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占用消防通道问题进行整治,已完成市政消火栓的设计方案,并将预算上报财经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