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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地区经工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2-19  地区经工办   (点击: )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3月15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区经工办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9日下午,地委巡察组向地区经工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在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办内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地区经工办成立巡察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抽调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为组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明确支部书记对整改落实总负责,确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第二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二、对照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存在的问题。落实中央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召开办内支部会议,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地委各级会议及重大部署决策。严格落实一把手“三个亲自”工作机制,尤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规范支部手册填写,定期对支部手册检查。针对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支部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主业主责意识,每季度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办内党建工作。定期向地委党总支及机关工委汇报履行党建责任工作情况。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每年的工作要点中,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安排专人负责好党建工作,并督促党员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重大活动不到位的问题。对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及“学转促”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现有的学习情况进行查缺补漏。
  2、针对对学习教育重视不够,流于形式的问题。制定学习计划,并在支部学习中,实行支部登记,本人签字,坚决解决学习流于形式重视不够的问题。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会不正常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按照每月“五+X”的要求,严格落实交一次党费、开展一次主题当日活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向党支部书记汇报一次思想、召开一次建言献策会,开展好“X”自选动作,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好党员过政治生活、观看红色影片、办好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组织生活,激发党员干部参与的积极性。针对党支部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改选、补选的问题。根据办内人员变动情况,重新选举解文成担任宣传委员。
  3、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每季度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针对党支部没有设立纪检委员的问题。支部已对支委进行了增补,由李少杰担任组织委员兼任青年委员,由解文成担任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层层签订,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的问题。加强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每年与分管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传导压力,引导大家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工作生活中,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六项纪律方面
  1、针对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重视党建不够,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做好关于“四个一”(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评比、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党建工作机制,通过以“以察促改”在接受检查中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今后凡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干部推荐等重大决策,必须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支部书记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现象的问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地委相关选人用人规范。严把选人用人各项程序关,确保每个“规定动作做到位”。
  3、针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票据使用不合规的问题。严格执行地委相关财务制度,依照制度办事;严格审核报销票据,落实审批领导、安排专人复审;实行谁开票谁负责制度。针对报销制度不规范,存在报销差旅费时混报燃油费的问题。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坚持一事一报,杜绝在报销差旅费时混报燃油费等现象发生。对出现问题的经办人追究责任。针对票据审核不严格,未执行出差审批制度的问题。依照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审核票据,每次出差必须有相关的文件并做好出差审批单。针对未严格执行劳保发放制度的问题。积极与地委办对接,落实好劳保发放工作。
  4、针对保密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强工作人员特别是办公室人员保密教育;规范保密文件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登记。针对工作不认真不严谨的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干部思想教育,明确各项工作及各科室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落实好请假制度,每名干部休假、病事假必须签请假单,由领导签批后才能请(休)假。针对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会议记录,每次开会要进行签到。邀请档案局同志对我办的档案进行指导,并对前三年档案进行整理归档。针对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履行派车单制度,每次出差要向纪委报备。针对年度工作汇报、对照检查材料等材料中的问题多年来都一样,存在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现象的问题。加强对干部经常性教育,严防干部对待工作有松懈、敷衍的思想。对于材料出现问题,进行追责处理并于年底绩效挂钩。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
  针对“三公”经费管控不严,呈上升趋势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进行把关审核。
  (四)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学习意识淡薄,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强对干部经常性教育,严防干部对待工作有松懈、敷衍的思想。对于材料出现问题,进行追责处理并于年底绩效挂钩。针对“三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深化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抓好。加强思想建设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根子。把“三项治理”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实效。把开展“三项治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三项治理”在财政各项工作中取得实效。加强监督。加强对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按时通报,严格落实机关绩效考评方案,完善干部考核任免机制,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推动机关作风转变。针对“学转促”专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地区经工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落实每2个月开展一次活动要求,认真填写活动手册;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八进”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联谊,增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5597;电子邮箱:tcdqjgb@163.com;邮件请寄:六合创业大厦C区3楼316室。

地区经工办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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